补办学生证须知
每年4月、6月、10月、12月的第一、二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在招生就业处(北区食堂6层609学籍管理办公室)工作时间补办学生证。
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同学请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证遗失的个人书面说明,解释遗失原因;
(2)院系开具证明,需注明学生姓名、学号、年龄、生源、乘车区间、补办次数等,并加盖院系公章;
(3)个人一寸照片一张;
办理程序如下:
(1)补办当日,学生持书面说明、院系开具的补办证明和一寸照片到招生就业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学生证办理处办理补办手续,并交纳补办费20元(含火车票优惠卡);
(2)取证为第四个工作日下午2:00--5:00,逾期不领者,招生就业处将销毁其补办的学生证。
补办学生证期间,同时补办火车票优惠卡,所需材料同补办学生证相同,只补办火车票优惠卡的同学补办费用为10元。
特别警示:
(1)补办学生证不得弄虚作假。
(2)学生证一般只能补办一次,如特殊情况需要再补办的则交纳双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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